对于加密货币这个新生行业,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在行业已经野蛮发展了几年之后,加密货币已经成为市场中不能忽视的一部分。对加密货币监管的范围和强度需要非常谨慎,因为加密货币总是和区块链技术同时出现,后者被誉为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监管过严会抑制技术创新,监管宽松则会影响本国甚至全世界的金融稳定性。受到比特币起源和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影响,很多加密货币项目诞生于美国或者欧洲,这两地的监管策略也常被讨论,也成为行业发展的风向标。本文重点讨论美国监管政策的进展与展望,根据美国监管机构过往对加密货币监管的措施,以及近期对外的表态,分析美国加密货币行业参与方可能面临的监管政策。
背景
加密货币行业从诞生至今只有十余年的历史,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创新技术和概念不断更新,例如智能合约,PoS,ICO,分叉币,IEO,DeFi等等。加密货币发行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网络中,这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毫无边界地发展,免受监管约束。行业日新月异,同样需要监管跟上他们步伐,但现实是监管政策一直落后于技术进展,甚至很多加密货币的相关业务还处于没有监管的状态。
监管同样是加密货币行业重要的一部分,每次政策的颁布既是限制了业务发展边界,也在扩展合规项目的规模,很多情况下甚至决定了项目命运。这同时要求监管方案要谨慎决定,限制太多会扼杀创新,过于宽松会导致行业的乱象,因此鼓励创新和维持金融稳定性之间的平衡是监管要面临的主要问题。通过项目规模决定监管策略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之一,监管机构会预先判断项目的规模以及影响力,针对不同规模的项目采用不同的监管策略。对业务规模较大的项目采用严监管的方式,对规模较小的项目则放松要求。在后面的监管机构采取的行动中也能看出,会优先对体量大的项目进行监管和惩罚。
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大部分与加密货币相关的业务,都没有特定的可以遵循的法规可以参考。一般情况下,美国监管机构建议参考「三同」原则对其进行规范,即「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也就是如果没有加密货币针对性的法规,监管方案就是对结合业务找到已存在的法案,按照套用已有法案的要求进行监管。例如在加密货币在发行时,如果代币被归为证券属性的话,就要受到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对发行方也有信息披露的要求。
美国各监管机构互相独立,根据职能划分有各自的监管领域,加密货币行业涉及到的不同业务也归于不同的机构监管范围。这些机构中有些针对加密货币发布了具体的法案或者指导,有些仍在参考之前的法律规定。其中对加密货币表态较多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证券业的监督管理,是直属美国联邦政府的独立机关。发行加密货币的过程类似于发行证券,因此SEC对加密货币领域非常关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同样是独立机构,负责美国商品期货、期权市场的监管。例如比特币和以太坊被归为商品属性后,涉及他们的期货交易平台就在CFTC的管辖范围内。美国国家税务局隶属于美国财政部,主要提供税务相关的服务以及解决偷税漏税问题。考虑到加密货币买卖会涉及到个人收入的增长,IRS会针对加密货币的纳税问题提出参考意见。美国货币监理署同样属于美国财政部的一部分,主要对与银行相关的加密货币业务发表意见,包括使用区块链和稳定币作为金融系统中结算设施。还有同样属于美国财政部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职责在于对加密货币用于犯罪的可能行为加以监控,经常向涉及加密货币业务的企业提出要求。美国司法部会在涉及加密货币的违法行为中进行执法。除此之外,各州政府部门也会参与到与加密货币相关的监管中,例如纽约金融服务部。
动态 | BafeEx解读:欧洲央行对欧元稳定币态度较为乐观:1月3日,欧洲央行市场基础设施和支付总监Ulrich Bindseil发布了央行欧元稳定币CBDC工作总结。BafeEx交易所分析师Zoy表示,从文章来看,欧洲央行对欧元稳定币CBDC持较为乐观的态度,注意不是极度乐观。欧洲央行主要担心:1.金融脱媒(Disintermediation),储户和机构通过这种方式藏匿和转移欧元资产,规避欧洲央行监管;2.无法应对危机时期的银行的系统性建导(Facilitation)问题,即CBDC相对来说更难被央行调控。BafeEx分析师Zoy强调,CBDC的双层利率系统也许可以应对上述两个问题,CBDC得以顺利发行的可能性在逐渐提高。[2020/1/4]
目前美国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采取的措施
除了针对某些犯罪行为的联合行动外,总的来说美国监管机构还是在各自领域单独对加密货币行业采取行动,在某些方面,监管机构还会存在竞争关系。下文是对各监管机构已采取措施进行的总结,这有助于我们分析监管未来可能采取的行动。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的监管权力在证券领域,如果加密货币具有证券属性,或者交易具有证券属性的代币,都会受到SEC监督。SEC在2019年4月发布了区块链token监管指导方针,使用Howey测试对加密货币进行分类判断是否具有证券属性。目前除了比特币和以太坊以及稳定币明确为非证券型代币外,其他代币都被判定为证券的可能。
由于非法发行证券,已经有十几个项目受到了SEC的起诉和惩罚,尤其是融资规模较大和市值高的项目,例如EOS,Tezos,Ripple等,其中Ripple还在与SEC交涉中,Gram也就是Telegram发行的代币在受到SEC监管后被直接叫停。STO是针对发行证券型代币采取的方案,主要是通过证券发行豁免条款来省略IPO的过程,例如RegA,RegD,RegS。这些豁免条款有发行规模,合格投资者或者一年内不得向美国投资者出售的要求。其中参考RegD和RegS的发行无需获得SEC审核批准,但需要向SEC报备。
SEC还负责加密货币ETF的申请审核,至今为止十几个ETF申请均未获得通过。风险范围较小的加密货币信托产品得到了SEC的批准,例如灰度旗下的GBTC和ETHE,这两者都是向SEC报告的产品。GBTC的赎回功能,就是在被SEC处罚之后关闭的。除此之外,SEC还要关注加密货币交易的监管,2020年的《数字商品交易法》提到在交易数字商品时,要符合证券法的要求。合规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在选择代币交易种类时,也会谨慎做出选择,避免可能的证券型代币。
动态 | “Ripple取消OTC交易模式”疑似为解读错误,官方尚未宣布此消息:金色此前报道,推特账户XRP Research Center今日发推称:“Ripple将不再支持OTC模式的代币买卖,即机构购买者想要购买XRP同样需要在二级市场上购买XRP。经金色查询,目前Ripple官方目前还未发出取消OTC交易模式的公告。Twitter中提到的交易很有可能是在9月25日Bittrex与UPbit的合作关系破裂之后,双方之间进行的正常资金返还。[2019/10/30]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被归为商品属性的加密货币则归属于CTFC的监管范围,尤其是涉及加密货币衍生品交易所的监管。在美国从事加密货币衍生品交易所需要获得CFTC的批准以及取得衍生品清算组织许可证和指定合约市场牌照两个牌照。CFTC在2017年12月批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以现金结算的比特币期货上线,2021年2月批准了以太坊期货。2019年9月批准了Bakkt上线实物交割的比特币期货合约。
2020年9月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员提出了《数字商品交易法》,此法案扩大了商品交易法的范围,成为CFTC参考监管框架。在CFTC注册的交易所要遵守相关要求,包括交易所信息报告,利益冲突,最低资本要求,网络安全,隔离用户资产等。交易所对CFTC注册优先于向各州和地区的注册,这样可以节约合规成本。交易所注册登记是自愿的,不过注册是受到强烈建议的。CFTC会对在美国违法开展业务的交易所采取行动,BitMEX经过调查显示一直为美国居民提供服务。2020年10月CFTC对BitMEX提起诉讼,原因为未注册为期货委员会交易商,未注册为指定合约并提供非法期货,未对用户进行KYC等。
美国国家税务局
IRS重点关注于加密货币相关的税务事宜,早在2014年就发布了加密货币纳税指南,解释关于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收入如何纳税的问题,其中与加密货币相关的交易、挖矿等收入是需要纳税的。2019年IRS对2014年发布的指南进行了更新,新增了关于分叉和空投所得收入的税务要求,并向一万多个加密货币持有人发送信函要求他们为加密货币的相关投资而纳税,这些用户信息源自Coinbase交易所。IRS还会使用访谈、搜索、社交媒体以及银行、信用卡和Paypal等交易记录,来调查用户是否出现逃税情况。
IRS在2020年的纳税申报表中增加了一个新问题,询问纳税人在这一年内是否交易或购买过包括数字货币和加密货币在内的「虚拟货币」,但这个问题不涉及税务问题。IRS解释如果仅涉及法币购买加密货币,则无需在纳税表格上打「是」。IRS仍在不断更新有关加密货币的纳税指导,在2021年4月补充了比特币分叉币的纳税方式案例,纳税人需要根据国内税收法案第61部分进行纳税,在计算纳税人获得分叉币的收入时,如果当初比特币是放在托管到中心化交易所中,纳税人没有在分叉的一瞬间收到分叉币空投,那么要按照交易所分给纳税人分叉币的那一刻计算税收。
声音 | 证券日报:应正视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的作用 不可过度解读:据证券日报4月2日报道,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网发布公告,披露第一批共197个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名称及备案编号。值得注意的是,“备案编号”并不能看做是给区块链披上合法的“黄马甲”,应正确认识“备案编号”的作用。网信办表示,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不代表对其机构、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并强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2019/4/2]
美国货币监理署
OCC是美国最大的银行监管机构,MichaelJ.Hsu在今年5月10日被任命为新的负责人。在5月19号的上任致辞中,他表示将审查未解决事项,包括和加密货币有关的问题,因此可能会出现政策上的转折。
2020年OCC在BrianBrooks的领导下政策方向一直是对加密货币存有积极态度的,包括允许美国银行托管加密资产以及稳定币的储备以及允许美国银行运行区块链节点并使用稳定币支付。不过这里的区块链节点指的不是无需许可的共有链,而是需要认证的许可链,稳定币也指的是符合监管审查的稳定币。除此之外,OCC在2020年致力于推动联邦层面的监管统一和加密货币公司拓展银行业务。加密货币的支付公司可以申请国家信托银行牌照,之后无需在各州分别申请牌照。加密银行获得牌照后,就可以提供加密货币相关的业务,例如支付等,为金融科技的初创公司提供监管框架以及便利。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
FinCEN重点关注与加密货币有关的防范恐怖主义融资和反的方面,最早在2013年就发布了关于管理,使用或交易加密货币的指南。这里加密货币被称为可转换的虚拟货币,因为它可以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在从事CVC相关业务时,需要在FinCEN旗下注册申请为MoneyServicesBusiness,保存和报告记录以遵守反和反恐怖融资的规定。2015年RippleLabs在推出XRP时因没有向FinCEN注册而受到起诉。而且无论这些MSB总部位于何处,都需要遵守FinCEN的规定。出于这项规定,币安暂停了美国用户的访问,重新开设了币安美国交易所。
2019年FinCEN发布了一份关于CVC的指导,提醒一些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需要注册MSB,否则将违反《银行保密法》。2020年12月FinCEN提议增加对非托管钱包的监管,如果交易所向个人钱包发送超过3000美元的加密货币时,需要验证非托管钱包用户的姓名和地址。并且要向FinCEN提交金额超过10000美元的交易信息,这项规定受到了很多人的反对,在拜登上台后被暂停。FinCEN的举措让加密货币更贴近于对银行账户的监管,FinCEN还提议修改BSA,希望将加密货币账户作为需要报告的账户类型。
今晚朱涛做客《金色讲堂》解读区块链产业生态:4月12号晚20:00,《金色讲堂》邀请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区块链产业联盟理事长、世界区块链组织副总干事朱涛先生前来对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国际化出路进行讲解,针对区块链如何有效实现产业应用的方向进行分享,让学员深入了解技术的的最终归宿是什么。[2018/4/12]
美国司法部
DOJ负责美国的法律执行和打击犯罪,活跃在与加密货币相关的违法案件中。例如臭名昭著的暗网丝绸之路,DOJ查获了价值10亿美元的比特币,这是涉及加密货币数量最大的一次案件。在BitMEX违反反法的案件中,DOJ对其创始人提起了刑事诉讼。2020年10月DOJ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的执法框架,这份执法框架中分为加密货币的非法使用场景,目前已有的执法框架以及对未来的展望。其中明确执法机构可以对任何与加密货币有关的非法行为进行起诉,包括各种欺诈以及其他刑事指控。可以参考的法规包括反和反恐怖融资的《银行保密法》,和证券欺诈相关的《证券法》。最后在方针中呼吁全球的相关机构一同合作来保证加密货币不被用于非法平台,并鼓励各司法辖区采用一致的监管方针。
其他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分为联邦和州政府两级,除了上述提到的归属于联邦级的监管机构,州级监管机构在州范围内同样具有监管的权力,会对加密货币行业产生影响。NYDFS是纽约州的金融监管机构,拥有超过一百年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经验。NYDFS早在2015年就确定了关于加密货币相关的监管框架BitLicense,这是美国各州对加密货币监管要求最严格的法规之一,NYDFS也是第一个正式推出比特币监管文件的州。
加密货币行业参与方面临的监管方式
加密货币发行者
目前合规地在美国发行代币有两种方案,一种是发行不会被SEC认定为证券属性的代币,另一种就是在SEC之下注册为STO,发行证券型token。对于第一种方案,加密货币需要通过Howey测试,要求对加密货币项目来说非常严格,如果众人出资投入同一个项目且期待获利,而获利不需要投资人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发行的加密货币就会被归为SEC监管。目前已经明确的非证券型项目只有比特币和以太坊,大部分加密货币都会被归入SEC监管。STO通过豁免条款允许证券型代币的发行,但根据此豁免条款的相同要求已经达到发行证券的标准,而且STO申请同样受到监管约束且有成本,因此STO的形式没有受到广泛认可。
金色财经独家分析 巨人转让区块链相关股份的两种解读:被投资公司盈利能力反映在巨人公司的投资损益项,盈利能力存在风险会直接对其财务报表产生风险,而这正是股东看重的地方。巨人公司出售OKC股份,从因“不确定性”而“保护投资者”理由解释合理充分,转让对价2850万美元占2%左右比例并不高,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决定也不用劳烦整个股东大会,巨人也按照程序做了相同的关联方解释,资产并未被低估贱卖,完全符合要求。
然而“不确定性”却存在两种解读。如果解释为风险,史玉柱等自然展现了担当与无私;如果解释为潜在收益,那么OKC成功转型带来的利润巨人公司的广大股东也是享受不到的。旁人并不知道史玉柱和董事会的想法,但至少,此次减少“区块链”相关的股权,并不能说明OKC或区块链概念的利空。如果真是巨大风险,就没必要卖给“利益相关方”了,解释为史玉柱与股东会的“分歧”更为准确。而且值得注意的是,OKC是从经营币到搞区块链“实业”,更符合政策,有理由是个正向消息。[2018/3/24]
最后就导致了很多加密货币发行方选择在美国之外运营或者禁止美国人参与项目,SEC也发现了这一点。不仅要保护投资者,还要保证投资者能够进行投资。因此SEC官员想到了其他替代的监管办法,例如HesterPeirce提出的SafeHarbor方案。
SafeHarbor2.0方案的关键在于鼓励创新的同时保护用户,对初起步的加密货币项目有政策上的优待。Peirce提出加密货币的发行团队有三年的时间来判断他们发行的代币是否为证券,如果在这个时间内团队建立了一个分布式的网络,可以不在团队的帮助下运行,则可以判断这是一个分布式的项目。三年后会由外部律师进行审查,如果该项目不符合充分分布式的规模,则需要在SEC注册。这期间项目需要有区块浏览器以方便公众查看交易。如果SafeHarbor法案获得通过,不仅对于新兴的加密货币项目有帮助,而且明确了对已经存在的加密货币项目的监管。已存在的加密货币项目如果已经达成了足够的分布式规模,则会免于证券监管。根据SafeHarbor法案,以太坊2.0的PoS转型则不会影响对ETH的监管方式。
稳定币发行者
美联储没有作为官方发行统一的美元稳定币,稳定币发行是在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的。例如Gemini和Paxos就获得了NYDFS的信托机构牌照,允许发行稳定币并储备法币和加密货币资产。或者申请注册为MSB来发行稳定币,法币资产托管在有资质的机构中。
OCC近期也在关注稳定币发行这一部分,尝试在监管上达成联邦层面的统一。OCC不仅允许银行为稳定币发行商提供托管服务,还允许银行成为稳定币的运行节点,并使用相关的稳定币进行支付。而且支持加密货币服务商申请国家信托银行牌照,简化了发行稳定币的流程。
加密货币交易所
根据现在的规定,加密货币交易所的运营需要注册FinCEN旗下的MSB牌照以及申请各州的MoneyTransmitterLicensing牌照,后者可以从事加密货币的币币交易以及法币交易。在纽约州开展业务前需要申请NYDFS颁发的BitLicense牌照,针对比特币或以太坊开展的合约交易服务还需要获得CFTC批准。如果交易所上线具有证券属性的代币,还会受到SEC监管。在美国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也需要与IRS合作,为他们提供用户信息以核查纳税情况。
2021年4月美国国会推出了《2021年消除创新障碍法案》,该法案重点关注SEC和CFTC关于数字资产管辖权问题。如果法案通过,SEC和CFTC将共同成立工作组,对美国加密货币的相关业务进行更有效率的监管,其中也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方面。2021年5月,新任的SEC主席GaryGensler在听证会上表示比特币属于商品,不在SEC最严格的管辖内,暗示需要针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加强监管,以避免欺诈或操纵行为。
可以看到交易所一直在各监管方的打击之下的,例如2019年Abra被SEC和CFTC处罚,2020年10月BitMEX受到CFTC和DOJ的起诉,2021年3月币安受到CFTC的调查,5月币安还受到DOJ和IRS的调查。与此同时,在美国注册且拥有合规牌照最多的交易所Coinbase直接在纳斯达克上市,意味着交易所在美国并非完全存在于黑暗之中,但要光明正大的上市需要完全拥抱监管。
通过最近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态度可以判断,未来对交易所监管的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IRS对居民的纳税要求越发严格,以及DOJ在打击加密货币犯罪方面的表态,都意味着交易所还要与监管机构进行紧密的合作。在SEC主席表态之后,未来可能会对加密货币交易所推出更有针对性的严格要求。
DeFi业务
DeFi业务的发展和更新速度极快,这给监管带来的很大挑战,目前处于监管空白。DeFi不仅涉及到发币业务,还开展了本该被监管的金融业务。但DeFi又与传统金融业务不同,去掉了第三方中介,而目前的监管政策主要是针对第三方中介展开的。除此之外,对DeFi的监管找不到运营主体,而且DeFi无法控制参与者的账户,这让目前已有的监管法规很难适用在对DeFi的监管中,现在对DeFi的监管重点在《反法》的执行上。
OCC前负责人BrianBrooks将DeFi比作自动驾驶,交通法并不适用于自动驾驶,目前的法规也不适用于DeFi这个自动驾驶银行。因此需要为DeFi专门制定一个合理的监管。
个人参与
拜登政府新任命的财政部长JanetYellen曾表示加密货币在提高金融系统效率上具有潜力,但同时也会被用于资助恐怖主义并为提供便利,因此目前要研究如何鼓励加密货币用于合法活动以及减少非法活动。DOJ副部长也对外表示,正在评估如何更好地应对来自加密货币和勒索软件的网络威胁。
总体来说,美国监管机构对于加密货币用于违法犯罪具有广泛共识,加密货币用于、恐怖主义融资、黑客勒索等场景是监管机构所担忧的,也是监管机构所打击的方面。出于对这方面的考虑,个人通过进行加密货币交易和储存时,会受到严格的监管制约,例如要求使用托管型钱包并进行KYC,在涉及大额交易时会被上报个人信息等。
SEC主席Gensler在5月6日的听证会上讨论了关于社交媒体与市场操纵的问题。IRS提到了关于对社交媒体监控以核查用户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FinCEN也强调了对用户钱包和转账的监管,在这种环境下,个人隐私可能会受到侵犯。
思考与总结
总的来说,美国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监管是趋严的,在打击犯罪和反法案的约束下,会对加密货币行业参与者要求更多文件和信息,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和个人参与者。在这些监管机构中,OCC在前负责人BrianBrooks的领导下最为积极,但在换帅为MichaelJ.Hsu之后,对稳定币及加密货币支付的政策可能会收紧。
严格的监管不仅给加密货币行业中的企业加以束缚,也给用户造成了不便。SEC已经在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例如SafeHarbor方案可以让加密货币发行方在前三年免受证券法的监督,要求是三年之后达到足够的分布式。对于整个加密货币市场,SEC主席GaryGensler仍表示出了对市场操纵的担忧,因此短期内加密货币ETF依然难以获得通过。
美国各监管机构职责和分工明确,很少出现统筹合作,甚至对于监管权的问题上还处于竞争关系,例如关于加密货币在证券和商品的定性,意味着分别归属于SEC和CFTC的监管。在州和联邦层面上的监管也存在竞争关系,例如OCC想要颁布联邦层面上对加密货币的支付牌照,但受到了NYDFS的阻碍。美国国会一直努力在打破这种障碍,推出了《2021年消除创新障碍法案》,重点关注SEC和CFTC关于数字资产管辖权问题,两方将联合成立数字资产工作组,更快地推动监管进步。
撰文:崔晨,就职于HashKeyCapitalResearch
审核:邹传伟,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
来源:HashKeyResearch
本文来自?hackernoon,原文作者:AntonDzyatkovskii,由Odaily星球日报译者Katie辜编译.
1900/1/1 0:00:00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正是2021年的五一假期。这个五一可不得了,大街上空空荡荡,人们都出城去当群众演员了.
1900/1/1 0:00:00记者刚刚从市金融监管局获悉,为加快推进北京冬奥会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建设,弘扬“奋斗者”精神,结合2021北京消费季安排,北京市启动“京彩奋斗者数字嘉年华”数字人民币试点活动.
1900/1/1 0:00:00齐衡预言:区块链技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无法降低交易成本进入5月,今年以来一路高歌猛进的比特币出现崩盘式行情.
1900/1/1 0:00:00据吴说区块链消息,在6月1日分析师电话会上,嘉楠科技董事长张楠赓表示,已经向晶圆厂支付了约2亿美元来确保产能供应,已经锁定了未来12个月的产能供应.
1900/1/1 0:00:00SNARK是简洁的非交互式知识论证:简言之,它们允许一个人以简洁的方式向验证者证明,他们使用正确的输入正确地执行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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