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买币赚一笔,但不想发币方竟成了组织,涉嫌违法、犯罪;参与资金都将面临收缴。这时,买币款能否追回,就成了买币人最关心的问题。成立组织领导活动罪,活动的上下层之间通常成立共犯关系;所募币款通常全部认定为违法所得。被加入后又推荐他人加入并因此获得代币、返现的,所获利得通常也将作为违法所得被追缴。那么被加入组织,是否还能追回自己曾经缴纳的“入门费”?
文章脉络:
一、追缴不一定没收,可获退赔;
二、 追缴的范围:成罪范围内的违法所得;
三、 买币款谁退谁:“违法所得”的计算。
追缴不是没收,可获退赔。
《刑法》第64条规定了犯罪违法所得的收缴和退赔:“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而出于认定犯罪数额的需要证据等考虑,实践中,一般会对涉案资金先进行收缴;查清涉案全部金额后再做处置。
金色算力云副总裁Maggle Lin:IPFS仍处于早起发展阶段,矿机厂商仍有机会弯道超车:由开源矿池和火币主办,金色算力云、链上ChainUP、Filecoin Beijing联合主办的“分布式存储中国行暨开源矿池IPFS私享会”2020年12月6日在武汉举行。金色算力云副总裁Maggle Lin会上表示,从2014年实验室提出IPFS,2017年开始公布,到2020年10月份主网上线,Filecoin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在主网上线的时候选择了停机的矿机厂商不在少数,一部分是因为质押币的问题,另一部分则是因为底层技术的问题。从另一个层面而言,这也正是优胜劣汰的时候,有一些前期没有卖那么多矿机的矿机厂商,也可以在这时候进行弯道超车。从金色算力云业务层面而言,一直对于矿工有各种保障,一是2021年1月1号主网如果没有上线,可以全额退款,二是填充时间有保障,三是云算力第一年没有挖回本,第二年继续可以挖。对于矿工而言,市场上是有很多选择的,让矿工可以真正享受到早期挖矿红利。[2020/12/7 14:27:15]
对于被追缴的违法所得,又有两种出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可见,只有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才应当没收。而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在收缴后应当及时返还。
金色晚报 | 9月12日晚间重要动态一览:12:00-21:00关键词:YFII、Tether、Filecoin、京东数科
1.YFII机池上线USDC无损挖矿。
2.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加密资产提供了很多机会。
3.Tether已帮助用户恢复误向Swerve合约转入的100万USDT。
4.比特币Schnorr技术升级改进提案BIP340已正式部署。
5.Filecoin大矿工测试竞赛即将解锁150万FIL终极奖励。
6.yearn.finance创始人:链上治理将在接下来2周内部署
7.Filecoin宣布新增第二轮太空竞赛 时间为9月14日至10月5日。
8.SBF等Sushiswap三名多签见证人发起关于“聘请0xMaki”的新补偿方案。
9.京东数科招股书:已实现市场首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仓单质押融资。[2020/9/12]
关于收缴后向被害人返还违法所得,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中有具体规定。本规定第10条规定:
金色午报 | 7月28日午间重要动态一览:7:00-12:00关键词:比特币牛市、ETH2分片、Bakkt、住建部
1.Maker总锁仓量超过10亿美元。
2.V神:ETH2分片和分片内并行化的收益不会叠加。
3.加密货币对冲基金TetrasCapital宣布关闭。
4.“比特币牛市”登上微博热搜榜排名11位。
5.DeFi概念币种大幅下跌 AMPL 24H跌幅近20%。
6.今日恐慌与贪婪指数为76 等级转为极度贪婪。
7.Bakkt比特币期货交易量近1.14亿美元 创历史新高。
8.MakerDAO发起投票计划提高ETH债务上限至2.6亿美元。
9.住建部等十三部委:在建造全过程加大区块链等技术集成与创新应用。[2020/7/28]
“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
(1)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2)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分析 | 金色盘面:BTC震荡整理 调整尚未结束:金色盘面综合分析:折腾了一夜,多头主力还是没有选择向上突破,昨天说过,这是最难的一条路,所以主力的行为没有得到市场认可,但我们从图表看,凌晨的跳水还是没有解决MACD背离的问题,所以现在向上突破的难度依然很大,最佳的方案是继续回踩6400美元,否则想吸引资金进场不易。我们保持轻松的心态,继续观望,等待趋势明朗!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2018/9/16]
随后,同条明确了对追缴财产的损失发还或者赔偿的规则:“对于被害人的损失,应当按照刑事裁判认定的实际损失予以发还或者赔偿。”
买币不幸涉及组织、领导活动罪,如果只是最底层的买币者,尚未通过推荐他人加入获得套现,那么买币所用款项,是被害人的合法款项,依据《刑法》第64条和前述规定,应当及时返还;即,按照实际损失予以发还。
而行为人推广虚拟币、并由此获取套现、形成层级,已经触犯组织领导活动罪的,其向下线收取的买币款、套现款等财产,则可能认定为违法所得,依法应予收缴。这些款项对于组织、领导活动罪的行为而言是违法所得;但对于下线的买币人来说,这些款项单纯是购买虚拟币被的损失;依据前述规定,仍然应当被返还给作为下线的实际购买人。
分析 | 金色盘面:李启威看淡莱特币走势:金色盘面综合分析: 莱特币创始人李启威今日对CNBC表示,自己并没有购入莱特币的计划,他无法判断价格是否见底,但建议投资者在自己认为合理的价格区间买入。我们看到莱特币目前报价58.2美元,不足峰值的2成,而李启威对于自己高位套现的解释为兴趣冲突。从技术走势看,短期难言见底,我们建议投资者注意风险。[2018/8/28]
买币后又推广的人买币的款项,也是前款规定中所述“被害人合法财产”,和造成被害人的“损失”。理由在于:这些买币人在向上线买币,缴纳“入门费”等费用之时,其身份单纯为受害者;由于尚未向下线推广并收取费用,尚未进行共犯行为,尚不能成立共犯。
只有在其实行了向下线收取入门费等组织领导活动的行为后,才能认定其加入了上线的共同犯罪。因此,在其加入共同犯罪之前,其被害人身份不容否定;其向上线缴纳的费用,一方面计算为上线的违法所得;一方面也是行为人受到损失的金额。按照前款规定,也应当在对其上线违法所得进行收缴后,按照其实际损失,对其进行返还。即使被认定为组织的中间层,其作为被害人,依然应当有权要求其上层按照对其造成的财产损失,返还相应违法所得。
追缴的范围:成罪范围内的违法所得
如前所述,我国《刑法》第64 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买币行为中,构成犯罪的“违法所得”,范围在哪里呢?
本条明文规定:构成犯罪的人,其违法所得才应追缴或责令退赔。相反,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人,其所得不能适用本条规定。因此,层级没有达到3层的所得款,其行为并不构成本罪,所得并非前文《刑法》所指违法所得,不适用刑事程序中的追缴制度。
可见,涉案财产是否应由刑法规定,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缴、退赔,取决于行为是否成立组织、领导活动罪。只有成立犯罪的,其违法所得才适用刑法第64条规定的追缴、退赔制度;不成立犯罪的,应当通过其他法律手段追偿损失。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组织领导活动罪,不仅处罚最初的发起人,也处罚后来参与活动的人。后来的参与者,在组织中起骨干作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当认定为组织、领导者,将受到刑罚处罚。行为成立组织、领导活动罪的要件,可以参考之前的分析:《原创 | 多层次营销离""有多远?》
结合负责管理的范围、在营销网络中的层级、涉案金额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向上线支付了“入门费”的受害者,又向下线收取了“入门费”并形成了层级结构,也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组织、领导者,成立组织、领导活动罪,受到刑事处罚;其违法所得,应通过刑事程序追缴或退赔。
买币款谁退谁:“违法所得”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只有“违法所得”才应当被追缴、退赔。违法所得,字面上看,是指通过违法(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所获取的财物。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涉案财物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供犯罪所用的财物、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
根据前述规定,违法所得依据产生违法所得的犯罪分为两类:
(1)取得利益型的犯罪中的违法所得;如盗窃罪、贪污罪、受贿罪中的盗赃物品、贪贿财产等;
(2)经营利益型的犯罪, 如高利转贷罪。
可见,违法所得不仅包括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即,原生的违法所得,取得利益型),也包括这些财物可能发生的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以及利用该财物而经营所获得的财产性利益(即,派生的违法所得,经营利益型)。对于前者而言,产生收益的活动本身即是违法的;收益就是违法行为的对象或结果。对于后者而言,产生收益的活动是合法的;只是用以产生收益的本金涉嫌违法。
前述两类违法所得产生的方式不同, 其追缴的计算方式也不同。对于取得利益型犯罪的违法所得而言,所取得的非法财产本身即是违法所得的数额;而对于经营利益型犯罪的违法所得而言,,则应当扣除正常经营所获利益。例如,在高利转贷罪中,违法所得通常是指利差所得,而并非全部转贷款的金额。
规范上,法律规定的态度也非常明确:1995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 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中指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的“ 违法所得数额”, 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从字面意义看, 这里的“ 违法所得”应扣除相应的成本。
司法实践中,一般也认为:实际购买产品的金额是合法经营的金额,应当予以扣除;而提供服务等没有实际产品的情况下(例如,非法行医等场合下的人力投入),相应成本不予扣除。
组织领导活动罪中,存在“人头计酬”等向“上线”返现的情形。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37号令)第八条规定:“在活动中,拉人头、取入门费式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
可见,向上线缴纳的“抽头”不是组织中本层级当事人的收入;而是上线的收入,应予以扣除,并计算入上线的违法所得数额中。在作为上线的违法所得收缴后,依据前文所讲,及时向下线进行返还。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原标题:币圈,买币者资金追缴还是返还?
金色财经讯,2020年以来,虽然BTC经历了过山车式的下跌,但持有超过1000枚BTC的实体数量出现激增.
1900/1/1 0:00:00对于中国的加密货币矿业公司来说,春季通常是每年最受欢迎的季节,即将到来的雨季带来了充足的水力发电,在其他条件都不变的情况下,电价更加便宜,挖矿业更有利可图.
1900/1/1 0:00:00USDT在最近几个月发行量激增,截止到2020年4月16日截稿时,当前的USDT总量超过69亿美元,而在一年前才20多亿美元,大约一年的时间增长了3倍多.
1900/1/1 0:00:00在牛津大学法学院博客上发布的一项最新研究呼吁在危机时期对加密市场进行监管。研究人员认为,加密货币市场是传统金融系统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指标.
1900/1/1 0:00:00近期,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研发的进展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正在稳妥推进,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
1900/1/1 0:00:00比特币即将达到2017年牛市之后的市场主导地位。与竞争币相比,人们对比特币的兴趣与日俱增。由于比特币减半之前的近期表现而导致的看涨情绪,可能部分归因于这一意外的飙升.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