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网》刊发了一篇关于“虚拟货币”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发表在当下OK交易所事件持续发酵,火币受到负面消息困扰的情况下,可谓是“正逢其时”。
这篇文章有两位作者,其中一位正是不久前公开表态:5-10年内任何虚拟加密货币在国内都不会合法的何亦凡。这就使得这篇文章更值得玩味了。
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它代表了官方对数字货币交易者及投资者的一个提醒和警示,我们要仔细品味文中的用语并用它来指导和规范我们未来的投资行为。
整篇文章共分了三段,分别对“虚拟货币”的获取、“虚拟货币”的卖出和提现、“虚拟货币”的交易服务这三方面的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解说。
分析 | 委内瑞拉政府青睐并在国内推广Petro有三个原因:最近委内瑞拉政府要求商店接受Petro支付。Zerohedge分析文章称,委内瑞拉政府青睐Petro有三个原因:1. 避免美国制裁。委内瑞拉2019年石油出口下降三分之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美国实施经济制裁。Petro作为数字货币,使人们能够在世界任何地方收发资金,这些交易被美国政府发现的可能性要小得多。为何委内瑞拉要在国内推行石油,而不在国际交易中要求使用?如果Petro没有非常大的市场,几乎没人愿意接受Petro。因此,通过增加国内对Petro的需求,委内瑞拉降低了外国人接受它们的风险,哪怕只是短期内。2. 内部监控。对于国际交易,Petro为那些有意规避美国制裁的人提供了一些传统跨境电子转账无法提供的金融隐私。相比之下,对于内部交易,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它提供的金融隐私远远低于现金货币。即使没有国际制裁,委内瑞拉政府也可能想要推动公民将实物玻利瓦尔换成Petro。Petro使监督交易变得容易得多,并惩罚那些进行与当权政府目标不符的交易的人。3. 现金短缺。通过减少在恶性通货膨胀期间印制新钞票的需要,Petro降低了现金短缺的可能性和程度。(Oilprice.com)[2020/2/23]
总体来说这篇文章中有以下几段话值得我们关注:
声音 | 接近监管人士:不管公司主体设在国内还是国外,只要涉及提供非法交易通道的行为均要被严惩:12月18日,一则关于“深圳加快虚拟代币交易整顿,8家涉嫌发币企业被约谈”的消息,北京商报表示,从多方确认该消息属实,其中,有企业回应已注销国内公司主体并转战海外,还有企业则称并未涉及发币业务,仅提供服务。对此情况,一接近监管人士表示,当前,虚拟代币整顿仍然保持高压态势。不管公司主体设在国内还是国外,只要涉及到为国内消费者提供非法交易通道,就要被严惩。此外,不仅针对发币企业主体,且为注册在境外的虚拟代币交易平台提供引流、服务以及资金通道的企业均要打击。
前述人士透露,“当前,监管针对在境外架设服务器,但对境内居民提供虚拟代币交易的行为仍在进一步加强整治,主要通过支付结算方面发现问题、切断端口、从严打击。在全国范围主要由央行牵头,地方具体清理整顿则由金融局开展,联合、税务等手段进行排查。整体原则是,任何虚拟代币交易行为均不允许;配合支持虚拟代币交易的任何附属行为也均属违法,不管怎么变形,均要被严打。(北京商报)[2019/12/20]
1“当事人为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在没有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通过挖矿、空投或接受赠与等方式取得“虚拟货币”,94公告、289号文并未予以明确禁止,但金融监管层面是不支持上述活动的”
何一:币安在国内被塑造“逃亡”形象或因在国内缺乏沟通:币安何一在问答会中称,“币安是目前币币交易平台里,在合规和监管上做得最好的公司,也是最安全的平台,首先,我们在全球多个国家积极推进区块链及数字货币行业的合法化,这部分早在去年已经开始布局。我们和多国政府监管部门都保持着畅通的沟通,币安在部分政策收紧的地区遇到的问题,其他平台也同样遇到,如果你是日本,美国用户,国内大家经常和币安做类比的公司是注明‘不为美国、日本用户提供服务’的,我们在国内被塑造出来‘逃亡’的形象,大概因为我们对中国政府的尊重,所以在国内缺乏沟通所致”。[2018/5/18]
这段话通俗地说就是在不涉及用人民币买卖的情况下,大众通过挖矿、空投或赠予方式获得的数字货币在我国不支持,但不是违法行为。因此这类行为不违法,可以做。
证监会副主席认为 不愿意让比特币在国内流通的原因是虚拟货币缺乏验证:据了解,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达沃斯谈比特币监管:由于虚拟货币对实体经济的作用还需要验证,我们不愿意让比特币在国内流通、交易,因此我们在去年关闭了比特币交易所。这也是中国金融监管高官在本届达沃斯首次讨论虚拟货币的监管。不过金色财经浏览会议议程发现,本届论坛增加了多场区块链、虚拟货币等相关的场次,与往年有很大不同。[2018/1/23]
2“当事人为自然人,在中国境内,通过支付法定货币,从某组织或个人处取得的‘虚拟货币’,94公告、289号文并未予以明确禁止,但该出售虚拟货币的组织或个人可能从事因发售、提供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间兑换等业务而涉嫌违法”
这段话通俗地说就是任何在境内提供人民币买卖数字货币渠道或者作为买卖中介的行为是违法的。
3“当事人为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外,通过合法出境的资金从任何其他方购买‘虚拟货币’,94公告、289号文并未予以明确禁止”
这段话通俗地说就是我们如果在境外用合法资金买卖数字货币不违法。
4“当事人本身持有合法取得的某种‘虚拟货币’,通过以币币交易的形式,取得另外一种‘虚拟货币’,在不涉及的情况下,94公告、289号文并未予以明确禁止”
这段话通俗地说就是币币交易不违法,比如我们在去中心化交易所上进行币币交易是不违法的。
5“持有人为中国公民,将持有的‘虚拟货币’卖出提现后,不论地区和币种,只要有盈利,均需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未进行纳税申报,则涉嫌偷税漏税行为”
这段话通俗地说就是所有数字货币变现为法币后,都需要向国家交税,否则违法。
6“持有人为中国公民,在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持有的‘虚拟货币’卖出给他人,变相协助他人将资金非法出入境,则同样涉嫌犯罪,如果他人资金本身为非法所得,则可能涉及更多项犯罪”
这段话讲的就是了,也是最近OKEX事件最有可能的直接导火索。
7“任何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并在中国境内建立人民币通道和资金池,收取交易手续费等行为,被法律禁止”
这一点实际上是现在所有交易所游走的灰色地带,严格地讲,所有的交易所都违反了这一条。
这篇文章详细讲解的内容远不止上面这7段,但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下面五点:
1境内用人民币买卖数字货币是非法,提供这类买卖渠道也是非法。
2币币交易不违法。
3卖出数字货币要交税,否则违法。
4用数字货币募集人民币违法。
5挖矿、空投、赠与数字货币不违法。
6境外交易数字货币的资金来源必须合法。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尽量减少交易,从短线投机逐渐转变为长线投资。这一方面规避交易风险,另一方面规避逃税风险。
除此以外,我认为未来可能会有一个新趋势出现:那就是数字货币挖矿可能会成为越来越多人进入这个领域的方式。
因为从这些规定看,几乎所有获取数字货币的方式都有法律风险,而只有挖矿目前看是没有法律风险的。投资者首先通过挖矿获得比特币或以太坊,然后再用比特币、以太坊进行币币交易从而获取其它数字货币,这几乎是唯一能规避所有获取和交易数字货币风险的路径。
交易即挖矿火了。“XX即挖矿”来了。有人搞了个读小说挖矿,看的小说越多,送的数字货币越多。遨游浏览器推出了浏览器挖矿,上网久了,就送数字货币.
1900/1/1 0:00:00上周,媒体采访了币安的首席执行官赵长鹏。然而,就在媒体的报道即将发出时,《福布斯》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声称加密货币交易所精心策划了一个逃避监管机构的阴谋.
1900/1/1 0:00:00尊敬的用户:关于BTC永续合约极端价格8600USD的说明在2020年11月06日1:33,出现8600USD的极端价格.
1900/1/1 0:00:00Eth2马上要来了。根据以太坊基金会官博消息(见下图),今日Eth2规范v1.0版本正式发布,包括发布阶段0信标链主网的存款合约(DepositContract)地址,Eth2信标链创世区块的诞.
1900/1/1 0:00:00BTM3L为BTM三倍做多ETF产品,BTM3S为BTM三倍做空ETF产品,涨跌幅约为BTM市场的三倍.
1900/1/1 0:00:00前言:想进Filecoin技术交流群与圈内大佬深入学习交流,添加客服V:czdn222获取更多行业动态和最新资讯!矿工苦前置抵押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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