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在香港金融科技周表示,香港证监会将公布全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以防止任何类型的虚拟资产平台。
2020年11月4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文件“有关香港加强打击以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公众咨询”,就加强香港打击以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立法,向公众征询意见。建议包括在《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下(a)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b)建立贵重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的两级注册制度;以及(c)作出杂项技术修订。
《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新增3项修改的其中一项,就是欧达礼提到的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规定任何人士如有意在香港从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受规管业务,须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并符合适当人选准则,而持牌人须遵守《打击条例》附表2所订的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和其他旨在保障投资者的规管要求。
金色财经挖矿数据播报 | BCH今日全网算力下降2.71%:金色财经报道,据蜘蛛矿池数据显示:
BTC全网算力125.582EH/s,挖矿难度15.78T,目前区块高度638536,理论收益0.00000838/T/天。
ETH全网算力191.058TH/s,挖矿难度2391.14T,目前区块高度10428595,理论收益0.00870818/100MH/天。
BSV全网算力2.271EH/s,挖矿难度0.31T,目前区块高度643015,理论收益0.00039636/T/天。
BCH全网算力2.658EH/s,挖矿难度0.37T,目前区块高度643234,理论收益0.00033856/T/天。[2020/7/10]
金色财经记者总结了咨询文件中“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要点,包括对虚拟资产、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其他虚拟资产活动的定义、获取牌照资格、监管机构及其权力、以及惩罚规则。如下:
分析 | 金色盘面:BBI泡沫指数:金色盘面综合分析:BBI泡沫指数报收73.3174,继续小幅攀升,短线市场乐观情绪较高。从图形分析,这个位置暂时属于安全区域,市场风险值中等。[2018/9/5]
虚拟资产定义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将虚拟资产具体界定为以数码形式表达、计算或储存资产价值的单位;其目的是作为公众接受的交易媒介,以为货物或服务付款、清偿债项或作投资用途;并可以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买卖。
虚拟资产的定义不包括法定数码货币,以及受《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金融资产。根据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定义,不可转移、交易或互换的封闭式、有限用途产品,亦不属虚拟资产。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标准适用于所有虚拟资产,因此声称有资产作担保,借以稳定其价值的虚拟资产,亦属受规管的虚拟资产。
金色财经现场报道 全球区块链世界巡回高峰会议大湾区站今日开幕:金色财经现场报道,4月23日上午,由广东南粤集团、全球区块链投资与研究联合会共同举办的全球区块链世界巡回高峰会议大湾区站正式开幕。本次会议以“区块链科技携手实体经济共赢未来”为主题,针对全球数字资产新形势,“双创”背景下区块链发展模式、区块链商业应用以及区块链如何服务实体经济等内容展开讨论。[2018/4/23]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定义
参考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标准及评估香港虚拟资产活动风险,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将经营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业务指定为《打击条例》下的「受规管虚拟资产活动」,并规定任何有意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人,向香港证监会领取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牌照,并符合适当人选准则和其他规管要求。
金色财经独家分析 巨人转让区块链相关股份的两种解读:被投资公司盈利能力反映在巨人公司的投资损益项,盈利能力存在风险会直接对其财务报表产生风险,而这正是股东看重的地方。巨人公司出售OKC股份,从因“不确定性”而“保护投资者”理由解释合理充分,转让对价2850万美元占2%左右比例并不高,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决定也不用劳烦整个股东大会,巨人也按照程序做了相同的关联方解释,资产并未被低估贱卖,完全符合要求。
然而“不确定性”却存在两种解读。如果解释为风险,史玉柱等自然展现了担当与无私;如果解释为潜在收益,那么OKC成功转型带来的利润巨人公司的广大股东也是享受不到的。旁人并不知道史玉柱和董事会的想法,但至少,此次减少“区块链”相关的股权,并不能说明OKC或区块链概念的利空。如果真是巨大风险,就没必要卖给“利益相关方”了,解释为史玉柱与股东会的“分歧”更为准确。而且值得注意的是,OKC是从经营币到搞区块链“实业”,更符合政策,有理由是个正向消息。[2018/3/24]
虚拟资产交易所是指容许或邀请客户落盘,以货币或虚拟资产买入或卖出任何虚拟资产,并在业务过程中曾保管、操控、控制或管有任何货币或虚拟资产的交易平台。
金色财经讯:10月30日,立陶宛央行与中国敦煌网共商中欧数字贸易金融机遇,立陶宛央行对中国的区块链创新和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大加赞赏。[2017/10/31]
私人交易平台,然后在该平台外进行买卖)若不会在任何时间管有客户的金钱或虚拟资产,而实际交易在该平台外进行,则不属规管范围内。
虚拟资产交易所以外的其他虚拟资产活动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虚拟资产交易所以外的其他虚拟资产活动在香港并不普遍。以独立业务模式在香港运作的虚拟资产付款系统或托管服务的公司,数目有限。过去几年,首次代币发行在香港亦未再有出现。香港有少量场外交易活动和加密货币柜员机。但是,有关交易需涉及金融机构,因此可透过金融机构的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措施掌握有关交易的资金流向。会定期检视有关行业的发展情况,并在适当时考虑是否将有关业务纳入规管。为此,发牌制度会提供一个框架,以便有需要时可将虚拟资产交易所以外的其他虚拟资产活动纳入规管。
获取牌照资格
任何人士有意经营受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所,须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方可成为《打击条例》下的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要建立具规模的虚拟资产交易所,需有合适的架构以确保延续性。因此,建议只有在香港成立并有固定营业地点的公司,方可申请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牌照。要求申请人有固定营业地点,可确保香港证监会以此监管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操守和合规情况。
不具备法人地位的自然人或商业模式,均不符合资格申请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牌照。
监管机构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文件建议赋权香港证监会对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施加发牌条件,监管事项包括只限专业投资者、财政能力、知识和经验、业务稳健程度、风险管理、分割管理客户资产、挂牌和交易政策、财务汇报及披露、预防市场操纵及违规、预防利益冲突等方面。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须符合相关规定,才可向香港证监会领取牌照。
监管权力
香港证监会监管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执行《打击条例》下的法定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及其他规管要求的合规情况,包括进入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的业务处所进行例行视察、要求提供文件和其他纪录、调查违规情况、及对违规行为施加行政处分,包括谴责、勒令作出纠正、行政罚款及暂时吊销或撤销牌照。
干预权力
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在有理由相信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有违规的情况时,委任核数师查核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和其有联系实体的业务状况。此外,香港证监会亦可在必要时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防止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继续违规。
具体而言,建议赋予香港证监会以下权力:(a)禁止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进一步参与任何交易,以及╱或规定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和其相关实体只可以指定的方式运作其业务;(b)限制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处置其财产;以及(c)规定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以指定方式持有财产,以确保财产可偿付债务。
惩罚规则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任何人士无牌从事受规管的虚拟资产活动,即属刑事罪行,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监禁七年和罚款500万元;如有关罪行是持续的罪行,则可就该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另处罚款10万元。
任何人士在申请牌照的相关情况下,就任何事项作出虚假、具性或具误导性的陈述,即属犯罪,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监禁两年和罚款100万元。
如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负责人违反法定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要求,可被刑事起诉,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监禁两年及罚款100万元。他们亦要面对行政处分,包括谴责、勒令作出纠正,罚款,及暂时吊销或撤销牌照。
“虚拟货币”在很多宣传中被定位为“货币”或者“金融投资产品”,但不论每个人如何认知,可以肯定的是,在金融范畴内,“虚拟货币”并非“货币”.
1900/1/1 0:00:00联合国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顾问要像肯尼亚国家采取blockchain技术然后将使它更容易为民族跟踪政府腐败等经济犯罪.
1900/1/1 0:00:00各位币友大家晚上好,下面老李跟大家分享下11.3日上午给出的全网公开单的情况:上午建议13460-13430入场空单,目标13330-13300;13300-13330入场多单.
1900/1/1 0:00:00亲爱的BKEXer:BKEXGlobal现决定下架LT杠杆代币专区并下架所有交易对。详情如下:??下架币种:LT杠杆代币专区所有币种交易功能停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10:00充值功能停止时.
1900/1/1 0:00:00如今,比特币终于有了自己的去中心化金融体系LiFi。撰文:LeftOfCenter一直以来,支付通道的流动性问题是制约闪电网络发展的瓶颈之一,事实上,在闪电网络中,没有「入站流动性」,交易就无法.
1900/1/1 0:00:00Filecoin,可以说是2020年最受瞩目的明星赛道了。由于分布式存储可以为区块链领域带来新的市场,全球存储的市场份额每年都在快速增长.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