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对于金融投资者可以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石油崩盘、黄金暴跌、美股熔断等等,多个投资领域都遭遇了洗牌式的打击。
而数字货币市场中,被称为“币圈第一大资金盘”的“PlusToken”平台,自2019年初由于涉嫌从事互联网犯罪经受立案侦查,到今年82名骨干被抓,也使得比特币的价格一跌再跌。在经过这一年多的风云变幻后,投资者不得不接受这可能是一场血本无归的“投资”,甚至有些人将面临牢狱惩罚。
从的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从立案到逮捕,一共在境外抓捕了27名,境内抓捕了8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不仅包括平台搭建者3人,还有大批被认定为骨干成员的其他参与者。对于后者,这也许成了一场无妄之灾,初衷只是通过智能狗搬砖套取收益,借助比特币这一虚拟货币进行财产增值,为何最后倒成了犯罪?究竟在这一系列的行为中,是违反了怎样的刑法规定?
GoPlus Security:ArbitrumGas费飙升系L2本质上使用竞价模型,部分费用用户越多越贵:6月29日消息,针对今日ArbitrumGas费飙升,GoPlusSecurity撰文分析称,本质原因是L2也是使用竞价模型。具体而言,L2的费用分两部分,一部分是L1数据提交费,另一部分是L2本身sequencer的运行费用。第一部分理论上是人越多,均摊到每个人的费用越便宜;第二部分则是人越多越贵。“虽然知道L2运行费用理论上有可能很高,但实践中从没见过。这次Arbitrum奥德赛活动太火了,直接导致L2的费用居然可以高到比L1还高。”
GoPlus Security表示,“实际上只要对运算收费,所有的L2都会存在这个问题。所以对各家L2项目来说,这是必须优化的。”在解决方案方面,GoPlus Security认为L2主要有两个选择,一是优化计费模型,二是降低Computational的实际成本,比如Nitro。(Medium)[2022/6/29 1:40:11]
实际上,比特币作为一种基于去中心化理想和区块链技术提出的新时代货币,在其诞生之后就给世界金融圈带来巨大冲击,它的价值潜力是巨大的。但在发展的过程中,法律由于缺乏直接的预见性带来的管理管理漏洞,再加上投机者铤而走险,逐渐使得这一电子货币反而成了蒙在犯罪行为表面的外皮。
理财应用程序Plum完成1400万美元融资:10月15日消息,理财应用程序Plum完成1400万美元融资,本轮融资由Ventura Capital、dmg Ventures、Global Brain、VentureFriends 和 500 Startups 参投,天使投资人包括 TrueLayer 的联合创始人兼 CEO Francesco Simoneschi,以及 ComplyAdvantage的创始人兼CEO Charles Delingpole。
Plum 是一个理财应用程序,可为用户提供储存、投资等功能,Plum 可使用一种算法自动为用户省钱,并帮助用户进行投资。该公司此前曾于2月份透露,其正在探索推出加密相关投资服务,预计将于2022年年中上线。[2021/10/15 20:32:09]
“PlusToken”案中,第一,其组织发展就钻了上述的法律漏洞。根据相关者的描述中,除了通过“存币”获取收益之外,投资者发展下线,就可以通过“搬砖奖金制度”获得更多的收益。据投资者描述,所谓的“搬砖奖金制度”指的是,用户投资Plus Token智能搬砖钱包,除本金外每月还能获得10%到30%的收益,直接发展一名下线奖励100%,二层到十层下线各奖励10%。而这种高额的奖励机制推动着层级不断发展,甚至达到了三千层。同时,新用户必须交纳的“门槛费”(至少相当于500美元的数字货币)以开启 “智能狗”,也与刑法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组织、领导活动罪的法条表述相同。
Plutos Network将集成UniLend货币市场:据官方消息,多链合成资产交易协议Plutos Network宣布将集成UniLend的货币市场,以为用户增加流动性,这将有助于改善Plutos Network的交易体验。[2021/7/17 0:59:14]
第二,由于组织领导活动罪保护的法益不仅包括个人的财产安全,还包括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其打击的面更广。具体来说,“Plustoken”案中大量所谓骨干被捕,都是这个考虑。该罪的犯罪主体即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法律上有不同于字面的定义,根据2013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声音 | 富加F.plus彭少甫:区块链项目投资急需形成新的中介 自愿性提供监管和信任基础:富加F.plus平台负责人彭少甫出席“2018第三届区块链爱好者年会”时表示:“区块链产业的投资不同于传统投资,区块链与加密货币市场的变化速度非常快,会出现持续不断的创新,因此政府监管与行业创新的平衡非常重要。区块链的项目投资应遵循区块链精神,即不信任的项目不要投资,但这需要投资者具有相当的尽职调查能力,而这超出普通投资人的能力,因此区块链项目投资急需形成新的中介,自愿性提供监管和信任基础,能为项目提供一定的尽职和信用担保。F.plus平台事实上就是一种新型中介机构,筛选并提供优质项目,并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期望促进区块链项目交易体系建设。”[2018/11/14]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一)在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二)在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三)在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四)曾因组织、领导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五)其他对活动的实施、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可以说,这种规定既是在大力打击方针下的必然选择,也是法律对行为人主观状态的推定,推定那些发展多个下线的参与者对组织的本质心知肚明或是由于暴利故意对真相视而不见。而这也恰恰说明,这一主观方面是认定该罪的重要前提,一行为人毫无保留的相信并且绝无可能认识到行为的存在,则不应当受到刑法的打击。
第三,在上述所说的刑法扩大打击面的前提下,并不一定带来被捕者背负牢狱惩罚的结果。法律没有完全堵死上述被认定为是组织者、领导者,进而受到刑事追诉的行为人通过案后主动上报、如实交代以获得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可能性。恰恰相反,互联网案件中,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有大批这样的行为人最终被判处有罪,但免除刑罚处罚,较为典型的有2013年的太平洋直购案中的许多被起诉人。根据最高检2017年发布的《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理解其精神:
“由于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涉案人员众多,要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分类处理”,“根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作用、涉案数额、危害结果、主观过错等主客观情节,综合判断责任轻重及刑事追诉的必要性,”“综合运用刑事追诉和非刑事手段处置和化解风险。”
综合上述“PlusToken”的实例进行法规分析,提醒大家一是要谨防这种仅仅套上互联网金融外衣的新型局;二是一旦陷入这种漩涡中,及时收手防止行为性质转变,主动向专业人士咨询寻求建议才是正解。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肖飒,垂直“科技+金融”的深度法律服务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申诉委员、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金融科技与共享金融100人论坛首批成员、人民创投区块链研究院委员会特聘委员、工信部信息中心《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书》编写委员会委员。被评为五道口金融学院未央网最佳专栏作者,互金通讯社、巴比特、财新、证券时报、新浪财经、凤凰财经专栏作家。
金色财经 区块链10月 12日讯 说起2020 年加密货币行业最关注的焦点之一那非“去中心化金融(DeFi)”莫属了.
1900/1/1 0:00:00目前的以比特币和以太坊为代表的加密数字货币本质上都是虚拟数字资产。它们的价值完全是市场通过交易共识的结果。这些加密数字货币本身没有任何底层资产做支持.
1900/1/1 0:00:0010月1日,加密货币交易所BitMEX遭到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起诉。CFTC指控Bitmex的持有者,认为该机构非法运营加密货币衍生品交易平台并违反反规定.
1900/1/1 0:00:00最近几个月,社会化代币有快速发展的迹象。社会化代币整体市值超过了2亿美元,而在今年5月份还处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状态.
1900/1/1 0:00:00首先过分强调 NFT(非同质化代币)这个词有点蠢。为什么?难道我们有过分强调过 FT(同质化代币)?没有。我们谈论的是 FT(同质性代币)之中的像是 DeFi,非主权货币, 股票等等.
1900/1/1 0:00:00摘要比特币的去中心化可以通过供应分散度、算力的分布和交易所整合等指标来量化。活跃的地址数量和网络hash率等关键指标持续上升。比特币的供应正变得更加均衡,挖矿和交易市场仍具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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