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币圈项目的一众参与者中,常有“代投大哥”振臂一呼:或是强调自己了解币圈私募项目优劣,实操经验丰富;或是透露自身持有特殊资质,拥有优质私募项目的额度。那么,投资者是否可以信赖这些收集资金的主体,“代投大哥”的操作通常会涉及哪些法律风险?本文旨在对该等问题作出分析,供各位读者参考。
1产生的原因
由于缺乏有效引导规范,我国币圈私募散户投资者的数量较多。然而,在94号文件对币圈的否定与严苛的限制之下,大量散户投资者很难获取项目的实质性信息。同时,由于“合格投资者”的概念未能在币圈私募的监管中以法律形式树立,币圈对于投资者的准入缺乏明确门槛,这就使得大多投资者对币圈私募项目方提供的白皮书等公示信息缺乏细致研究的能力与意愿。
直播 | 亚如 - 科银中国 > 币圈“后浪”仙女直播周:金色财经 · 直播主办的《 币圈 “后浪” 仙女直播周》 6月2日20:00准时开始,本期“后浪”仙女科银中国公关总监/浑水公关创始人亚如 将在直播间聊聊“区块链全生态布局下不畏市场挑战”,感兴趣的朋友扫码移步收听![2020/6/2]
基于前述情况,一些自称了解币圈项目内幕的人士给出了帮助代币运营,控制投资风险的币圈私募项目渠道。此举契合了散户投资者的现实需求,币圈私募的“代投大哥”们得以应运而生。
2“代投大哥”在做什么?
币圈项目“代投大哥”的主要操作模式为向散户投资者吸收虚拟货币,用于投资币圈私募项目,并将投资所得的虚拟货币代持或分发。
香港理工大学陈宜飚:香港监管措施有望使链圈与币圈健康共行:金色财经消息,香港理工大学会计与金融学院博士陈宜飚发文《对中国发展数字货币与区块链的一点思考》称,香港把以数字货币为代表的虚拟资产管理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并不意味着消除或降低风险——沙盒监管本身就是一种风险防范举措。作为投资者,仍然需要敬畏投资风险!但香港监管机构采取的这种做法,无疑会令国际资本对中国的区块链项目和数字货币项目的投资更有信心,也更积极。由于香港资本市场与受监管的合规平台的存在,“币圈”与“链圈”未必需要分离而各自发展。所以,未来最可能的结果是:因为香港,币圈和链圈不必脱钩,而是携手共进。(清华金融评论)[2020/3/16]
为满足散户的投资形式的需求与回报形式的要求,“代投大哥”有时会协助散户投资者进行法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
币圈王大炮:EOS将挑战以太坊的地位:今日,币圈王大炮在谈及优质项目时表示,EOS目前是唯一看起来能真正挑战以太坊地位的新项目,它的定位也非常精确,要做第三代公链。此外,EOS的团队也十分豪华,经过许多知名项目的检验,做成下一代公链的可能性非常大。EOS每年的增发并不是违反承诺,而是白皮书中的设计,只要量不是很大,就是科学健康的。[2018/3/23]
此外,据飒姐团队的了解,部分“代投大哥”在以各种许诺吸收散户投资者的虚拟货币后,为攫取利益,甚至将虚拟货币挪作他用,未用于币圈私募项目。
3涉及的法律风险
根据以上描述,飒姐团队评析“代投大哥”涉及的法律风险如下:
韩国对币圈态度日渐明朗:无意禁止交易所 监管加强势在必行:数月以来,投资者一直以来对于韩国官方对待数字货币的态度揣摩不定,今天韩国财长的一席表态终于明确了基调。韩国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金东渊今天表示,韩国政府并没有关停数字货币交易的计划。“并没有禁止或压制数字货币市场的意向,目前最为紧迫的任务是对交易所进行监管。”但他同时也表示,“我不建议使用‘货币’这个词,也不想接受它作为法定货币。”韩国央行行长李炬烈当被问及虚拟货币的定义时,他解释说:这种被发行的虚拟货币没有法律实质,也不能保证其价值。[2018/1/31]
01
首先,从基本业务模式来看,“代投大哥”的操作是常见的私募投资行为。但由于我国并未颁发币圈私募用途的私募牌照,“代投大哥”的业务模式之本质是在不具备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私募财产性利益,
如“代投大哥”募集的资产均属于虚拟货币,根据监管文件的表述,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在我国暂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依照目前司法实践倾向,因吸收虚拟货币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较小。但如果“代投大哥”募集的资产为法币,就有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02
此外,就行政规制的角度而言,该行为还可能会因为缺乏行政许可与对金融市场秩序的破坏而收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至于“代投大哥”与散户投资者所签订的民事合同,则可能因违反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而归于无效。
03
其次,从“代投大哥”独立或协助进行的虚拟货币与法币兑换行为来看,如该行为通过某些海外开设的兑换平台完成,则平台的客观行为表现将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第三项“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入罪规定,“代投大哥”可能因此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帮助犯。如该兑换行为通过场外交易的形式进行,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也有将其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倾向,但由于财产利益与法币个人交易并未违反国家规定,故而飒姐团队对此倾向并不认可。
04
最后,从最为极端的挪作他用的操作模式来看,飒姐团队认为,“代投大哥”将有价虚拟货币挪作他用的行为已违背了他对散户投资者的陈述与保证,使得散户投资者基于错误认识向“代投大哥”交付财产性利益,除金额标准未确定外,已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罪的犯罪构成,相较于前述罪名,罪在自由刑方面的刑事责任更为严峻,这是需要币圈朋友格外注意的。
4给散户投资者的建议
币圈的投资行为并未得到我国各部门法律的妥善保护,相反,由于虚拟货币在各领域的定性,有关部门甚至会对虚拟货币的流转进行干涉。因此,在币圈投资行为从灰色地带迈出之前,飒姐团队为散户投资者在本文涵盖事宜项下提出建议如下:
1、除非特别信赖,否则尽量不要将虚拟货币交给所谓专业人士打理,投资交易尽量由自己完成。
2、避免在圈内介绍渠道的行为,否则当渠道涉嫌犯罪时,介绍人可能会因为该帮助行为而受到牵连。
3、不要过分相信白纸黑字的约定,因为币圈投资的环节并未充分得到法律保护,当合同条款本身违背有关规定时,其约束各方的效力将存疑。
4、仔细研究项目提供的公示信息,向币圈领域的“合格投资者”靠拢。
5、由于交易对方的承诺与表述可能因监管限制而无法落实到实操当中,对于复杂的交易设计可求助于专业人士
写在最后
集合复数投资人向项目出资是各金融领域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现的形态,但这样的形态需要有关部门予以制度性的支持,使得交易各方拥有法律保障。在较为保守的我国当下,讳莫如深的立法与监管尚未对币圈投资行为作出详尽规范,参照成熟金融投资领域的做法势必会造成大量的法律风险,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对于币圈投资者来说,至少在今天,应当踽踽独行的时间还没有结束。
以上是今日分享,感恩各位!
作者:律动研究院原标题:《黑暗森林中,不是只有”抢跑“才能获利》了解以太坊黑暗森林的朋友一定对抢跑(Frontrunning)套利机器人印象深刻.
1900/1/1 0:00:00抓住机会,从了解开始。Polkadot是知名公链,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区哥本身也比较认可波卡的团队、设计理念,一直都有关注波卡.
1900/1/1 0:00:0011月3日,美国人将前往投票站投票,决定是将乔·拜登还是唐纳德·特朗普送进白宫。《华尔街日报》与NBC新闻联合进行的一项新民调显示,在连任竞选活动的最后几天,特朗普在全国选民中的支持率落后10个.
1900/1/1 0:00:00新冠肺炎大流行既是对全球金融体系现有脆弱性的一次透视,也是不稳定趋势的加速因素,包括新兴市场主权债务和消费者债务的增加.
1900/1/1 0:00:00昨天,一款名为B.Protocol的DeFi协议上线了以太坊主网,其创建者YaronVelner曾是KyberNetwork的CTO及WBTC协议的共同设计者.
1900/1/1 0:00:00本周,圈内圈外的吃瓜群众们忙的不亦乐乎,从周初的马云被约谈、蚂蚁金服上市被叫停,到之后的川普在美国大选中遭遇逆转但又继续大放厥词,更重要的是,市值最大的加密货币比特币突破15000美元阻力位.
1900/1/1 0:00:00